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高 价为 46.00 元 / 股,最低价为 42.4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11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15,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347,500 股的比例为
金总额为人民币 72,614,949.44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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