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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构成无效婚姻

发布时间:2023-07-29 10:52:07 来源:法务网
一、

哪些情形构成无效婚姻

构成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资料图片)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书如何书写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书的书写如下: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三、

按照规定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按照规定申请婚姻无效是向法院申请宣告的,法院可以裁定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找法网提醒您,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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